关于委托国家档案局评审2024年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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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成员企业、直属单位、总部部门: 根据国家档案局《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》(档函〔2024〕120号)和《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系列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》(档函〔2024〕121号)要求,公司将继续委托国家档案局评审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范围 档案系列高级职称由公司统一委托国家档案局评审;档案系列中、初级职称按照属地原则,公司出具委托评审函,报所在地有关部门委托评审。 二、个人申报 本年度档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一律通过软件进行(下载地址详见附件),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各项信息,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,通过软件导出个人数据包,报送所在单位。 三、审核公示 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完整、填报是否规范。申报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,经公示无异议后出具公示报告。 四、材料报送 各单位务必于9月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人员个人数据包、公示报告和《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和单位推荐意见》纸质版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。 联系人:李春娟,联系电话:18920331037。 特此通知
附件:
1.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(档函〔2024〕120号) 2.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4年档案系列中、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(档函〔2024〕121号)
人力资源部 2024年8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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