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子成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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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月十五的烟花,我总记得那年的样子。 2007年,我们都在二十五岁的尾巴上。我那时候什么也没有,租住在单位分的一个单间里,床是二手的,桌子是瘸腿的,连窗台上那盆绿萝都是楼下阿姨搬家时扔掉的,我捡回来,浇了点水,它居然活了。 那个元宵节的傍晚,当好多人都吃完元宵饭后,我们却在介绍人的“关照下”,共同抬头烟花正好炸开第一朵。然后,我们同时低头看到了彼此。烟花的亮光一明一灭地映在你脸上。我心想,这姑娘笑起来,怎么两只眼睛弯得跟狗尾巴似的。 后来你告诉我,你属狗,我也是。我们说,两只狗,一只公的一只母的,正好凑一对看门。 那时候是真没有钱。谈恋爱不敢下馆子,就蹲在路边摊吃炒面,五块钱一份,你总把碗里的鸡蛋夹给我,说你不爱吃。我信了,后来才知道你只是舍不得。2008年4月20日结婚那天,婚礼是要花大钱的,但是我们没有请司仪,二是来了一场中西结合,典礼在教堂办,请客在酒店。我拉着你的手说,以后一定让你过好日子。你说,别以后了,现在就好。 转眼十八年。 闺女今年十五岁了,个头已经快超过你了。她出生那年,我在医院走廊里守了大半夜,焦急地来回踱步;产房里,你疼得满头是汗,叫声揪心。三个多小时的煎熬被闺女落地的那一惊喜的哭声打断了。你哭了,我也哭了。护士把孩子抱给你看,你满脸都是泪,却笑着说:“长得像你,真丑。”可是你抱着她,整整一天没撒过手。 这十五年,闺女从牙牙学语到背着书包上学,从扎着羊角辫到把头发留到腰际,你一天天陪着她长大。而我呢?我忙着上班,忙着加班,忙着应酬,忙着那些自以为很重要的事情。我忘了闺女第一次叫“爸爸”是什么时候,忘了她第一次上台表演穿的什么裙子,忘了她什么时候开始学会骑自行车。这些事你全都记得。 你不知道吧,有一回你半夜起来给闺女盖被子,我其实醒了。我看着你轻手轻脚走进她房间,把踢到床脚的被子拉上来,掖好被角,然后站在床边看了很久。月光从窗户照进来,照着你微微发福的侧影。那一刻我在想,这个女人,从二十五岁跟了我,到现在四十多岁,从一个爱笑爱闹的姑娘,变成一个唠唠叨叨的妈妈。她好像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一天。 前几天,闺女突然说:“妈,你头上长白头发了。”你愣了一下,笑着说:“老啦。” 我坐在旁边,没说话。可我心里翻江倒海。十八年,我们就像两只笨狗,守着一间漏雨的屋子,慢慢把它守成了一个家。你从来从来不跟我算你付出了多少。可我知道,这世上没有谁比你更辛苦了。我想起《诗经》里的一句话:“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” 以前读不懂,觉得那是古人才说的大话。现在读懂了,才发现最好的爱情不过就是这样:牵了手,就别松开;走了十八年,就再走三个十八年。 我也想试着仿一仿《诗经》的语气,写一句给你——锅碗叮咚,暮暮朝朝。执子之手,白发飘飘。 谢谢你这十八年,把我从一个毛头小子,变成一个有家可归的人。谢谢你把最好的青春,熬成了我们家的柴米油盐。 两只狗,看门看了十八年。门里头,是闺女的笑声,是你的唠叨,是我一辈子都还不清的情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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